如何获取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
-----【常盛法律大讲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的情形(四),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任何一方均可据此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但是,在实际诉讼的过程中,对于所需提供的分居两年的证据很令原告头疼,一些离婚诉讼请求因为证据的不充分而不能判决离婚。那么,如何获取分居两年的证据呢?
请让常盛律师团小编—黄河大侠来为您答疑。
本小编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获取证据:
1、收集一方在外的租房合同,从所签订的租房合同里查到分居时间的相关信息。
2、有些夫妻,分居前双方在场签过书面协议,这个协议可以作为书证。
3、双方不在同一现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在文书中清晰表达感情不和而分居真实意愿的,亦可作为书证使用。
4、口头上达成的分居协议,如果对方予以承认。亦可作为证据。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事实可作为证据。
6、找到可靠的人证,例如通过邻居、同事、知情人获得相关人证信息。
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此处,小编说点题外话。
夫妻分居乃夫妻二人私事,外人往往不太关注,因而外部证据的证明力非常有限。在法庭里,有些所谓的证据,法官未必一定会采纳。
因此,对那些怀有“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两年一到提出离婚的人,本小编提醒:还是换一种方式的好。不然苦等两年后,在法庭上却因证据的不足未能满足判决离婚的诉求,那岂不是虚耗光阴两年多,倒不如先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即使第一次未能判离,六个月后再次提出,一般法院会判离的。何须要苦等两年。
编辑:黄河大侠。
文章编号HYJC—FLFG-- LH/SSLH003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