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赌博,夫妻无过错方是否应承担债务

发布时间:2017-05-12 19:41| 阅读:

对方赌博,夫妻无过错方是否应承担债务
基本案情
2012年8月,丈夫陈某向赵某借款共计12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月,月利率为4%。2012年11月,丈夫陈某与其妻吴某协议离婚。
在借款期满后,陈某一分未还。后出借人赵某向陈某追讨欠款未果,遂于2013年9月向法院起起诉陈某及吴某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
2013年10月因该市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整顿,赵某因涉嫌聚众赌博被公诉机关起诉到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对于此案。对于赵某的诉求,法院可否予以支持?
案情焦点
本案涉及争议焦点是:1、案涉借款是否成立并合法有效;2、本案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案情分析及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陈某将借款用于在赵某开设的***赌博事实清楚(有充分的证人、证言、及视频资料作证)2、陈某向赵某借款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法律不予保护。
3、陈某的借款行为发生在赵某***开设并营业期间(赵某开设***于2010年5月)
根据以上,法院认定:赵某主观上是明知陈某将借款用于赌博而仍然借款于他。其主观上是以非法赢得为目的的。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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