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怎样进行正确合同验收与证据保存?

发布时间:2016-08-20 17:09| 阅读:

  1、合同中的验收条款要谨慎制定

  我国《合同法》对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的验收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订作人、发包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此类合同中,验收是成果接受方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如果成果接受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的期限内没有进行验收,视为其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验收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提高证据意识

  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经常使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法律意识比较淡漠。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涉及诉讼,举证就成为了困难。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培养证据意识,如公司提出质量异议可以采用传真、邮寄、电话录音等方式,使该证据更容易保存下来,因为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2、举证责任的分担

  成果接受方在验收期限内应当进行验收,同时应当对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期间内提出过质量异议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未能提出证据证明验收不合格,也不能证明其在合同约定的5日验收期内提出过质量异议,辩称将不被法院采信。

  以上为常盛律师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进行合同验收与证据保存的重要性,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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