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版权如何登记

发布时间:2016-08-05 10:44| 阅读:

       著作权也叫版权,是指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那么版权如何登记?是否提交相关的详细资料?版权登记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一、图书版权登记

  (一)图书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图书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办理期限。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图书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1、明确权利归属

  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便享有著作权,但证明作者身份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对于一些创作完成时间较长的作品,由于资料的灭失,往往很难举出证据证明,办理著作权登记可以使权利归属非常清晰,减少了权属纠纷。

  2、维权活动中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

  权利人在维权时需举证证明其对该作品享有权利,而作品的创作资料非常多,如果通过提交原始创作资料来举证非常困难,尤其对于知名度不高、创作完成时间较长的作品,可能由于资料的灭失而无法举出有利证据。

  但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则证明手续非常方便。目前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处理版权纠纷时,均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权利人身份的证据采用,在一些紧急的版权维权活动,如展会维权中,管理部门甚至要求当事人必须拿出版权证书来证明其权利人的身份。

  3、版权交易中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

  在版权交易活动中,受让方/被授权方在交易前往往需要对转让方/授权方的身份和权利进行核实,同样,由登记机构出具的著作权登记证明是一种具有公信力的权利证明文件,能有效保证交易的稳定性,促进作品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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