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开始常盛律师接到的关于追到欠款的就逐日增加,针对各种老赖,如何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借出去的钱怎么才能全额要回来?借条过了三年就无效了吗?常盛本期关于被告主张过了诉讼时效不愿意给签的案例。
钱某与孙某与201x年6月5日-6月15日分别借了60000元和150000元,月底6月30日偿还,中途进行了五次还款。第一次为6月20日还款20000元.201x年陆续进行还款,最近一次还款4000元与本次起诉时间相隔一年,故我方主张借款未超过诉讼时效。最终170000元欠款与5日内偿还,接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常见的民事活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因此当事人如果要对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诉讼需要注意其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