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哪“办离婚”
-----【常盛法律大讲堂】
自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进入以来,我国每年的不同地域间的人口流动量非常大,尤其在内地与沿海地区之间。
人口流动的急剧加大,带来了突出的婚姻家庭社会问题,因两地分居造成的离婚现象近些年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尤其在八零后、九零后群体中,离婚呈现高发性!那么,身处外地的“流动人口”,出现了离婚问题,都要回老家“解决”吗?
请让“黄河大侠”来论道:
首先要从离婚方式上进行区分,方式不同答案不同!
一 、协议离婚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协议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签一纸协议,然后,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可见,如果协议离婚,就只能回老家啰!
二、诉讼离婚方式。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执意要离婚的话,就必须采用起诉方式。
如果你身在外地,想在外地起诉离婚,那么这两个前提条件不可少。
1、在经常性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
2、连续居住一定期限,一般半年以上(各地因办理居住证时间差异较大,对居住期限的规定也稍有出入。沿海开放城市,因人员流动性大,办证人数多,致办证时间长,相应居住期限稍加延长,比如一年。)
附:常盛律师团温馨提醒
您如果在外地起诉离婚,法院“判离了”,您还想再弄个“离婚证”什么的,按照目前情况,那还得回老家一趟!(将来也许可以实现联网办理离婚证,那得司法部门。)
编辑:黄河大侠。
文章编号HYJC—FLFG-- LH/SSLH001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