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婚户口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07-08 14:59| 阅读:

         一、异地结婚户口怎么办?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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