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跑路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2-05 14:25| 阅读:

导读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往往会消极应对债权人的追讨。债权人的借款可能随着债务人的失踪,付之东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如果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跑路时,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概念解读

所谓债务人跑路,即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借款,也不愿通过正面协商沟通的方式去解决,而是“搞失踪”,对债权人催款置之不理等消极态度处理。投资有风险,虽然我们都不希望意外发生在自己头上,但“万一”就这么中招了,你需要一个简单却“快、狠、准”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找到债务人,并控制其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解决办法

 

 

提示:债务人跑路的,债权人应合适清楚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同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要提起诉讼的,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律师。

 

法律攻略

起诉费用缴纳
 


起诉所需证据材料
  •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起诉所需证据材料


     

400-011-9686

全国咨询热线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2-2019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6300号
律师免费一对一解答!即将关闭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