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的十个主要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29 16:03| 阅读:次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众多夫妻最关注的,我们总结了十大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题一,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依据是什么?
孩子判给母亲还是父亲?法院依据什么决定的呢?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了解一下。
无论是各地法院的判决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传达的讯息都在表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已经成为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上的首要依据。
这个原则也很好理解,字面意思已经表达出原则的精神。判给父亲还是母亲的关键在于判给谁对孩子最为有利。越是简单的原则越是包罗万象。什么是利益最大化?这就已经够父母双方辩论几个回合了。父亲比母亲经济好,但是母亲有更多的陪伴时间,孩子也与母亲更为亲热,那如何取舍才是最大化呢?这是题人生数学题,公式解不出来,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罗子君战败程俊生的可能并非没有。
问题二,想争取抚养权可以提供哪些证据?
主要可以准备三方面的证据。
1、自身条件证据。如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等。
2、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孩子的证据。单亲家庭,照顾孩子是个现实问题。父母上班,孩子谁来照顾呢?所以法律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孩子生活教育环境等证据。上文说了,法律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依据,那么你自然要证明你对孩子有哪些最大化的利益。比如你对孩子更加付出,你可以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你与孩子的感情更加深刻等等。
问题三,2周岁以下判给母亲么?
不全对,原则上2周岁以下判给母亲。但是下面四种情况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问题四,只有离婚才可以要抚养费么?
这是一个误区。现实社会中生而不养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往往独自承担子女抚养义务,那么不离婚,就不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么?
非也。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并不是从离婚时才产生,而是从孩子出生之时就开始。完整的抚养义务应当体现为不间断性,不管分居、离家还是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都应当支付抚养费。
问题五,抚养费如何计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问题六,抚养费可以增加么?
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规定了,几种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问题七,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问题八,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么?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除此之外的抚养关系变更则非常困难。因此也提醒各位父母在子女抚养关系上,要一开始就努力争取,而不是事后反悔。
问题九,未抚养一方如何探视?
探视权是离婚后的老大难问题。离婚后双方剑拔弩张的多,相互理解的少。对于这个老大难问题,法院也力不从心,尤其是关于具体探视细节,多半会交由离婚双方私下协商,因此留下隐患。所以关于探视细节,建议在庭审或者离婚协议尽可能写的详细,防止事后纠纷不断。
问题十,离婚后可以改姓么?
姓名问题由户籍部门管理。所以具体还是以各地派出所的规定为准。这个问题早几年的时候比较严重,现在户籍部门也是吃一堑长一智,对未成年人改姓氏慎之又慎,多半要求父母双方同意。
所以能不能改得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但是如果更改姓氏后,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除此之外,子女抚养问题尚且存在许多执行问题。所以我们通常建议想争取抚养关系一方保证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本文最后,还是想唠叨几句,父母的纠葛与孩子无关,无论是父爱还是母爱都是孩子成长道路不可或缺的部分。尊重孩子、相互配合才是真的对孩子好。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法律允许父母双方轮流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