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18-08-23 10:48| 阅读:次
关于自愿加班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律师认为,自愿加班时间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国对“加班”的定义是,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组织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自愿加班不能认定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与自愿加班:
1、对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我国实行不同的加班费制度。
① 工作时间延长的加班,应当按照1.5倍的工资来计算;
② 休息日安排的加班,应当按照2倍的工资来计算;
③ 法定假日安排的加班,应当按照3倍的工资来计算。
2、关于自愿加班,我国目前没有固定明确的加班费的制度。
自愿加班更多的是基于一种自愿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会支付劳动者自愿加班产生的加班费。
自愿加班时间的工伤认定原则:
我国《劳动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因此基于这个原则,自愿加班时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自愿加班时间可以没有加班费,但是自愿加班时间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三要素的“工作时间”。
相关提示:
1、非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进行加班。
2、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应当支付劳动者合理期间的加班费。
自愿加班时间虽然不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加班时间,但是为了从保护弱者的利益出发,自愿加班时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适用工伤赔偿制度。因此自愿加班时间受伤的劳动者也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索要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