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讲解:公司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8-08-20 16: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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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工合同吗?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就没问题了吗?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或者违纪违规就能被辞退?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往会遇上以上问题,但作为弱势的一方,如何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呢?别急,常盛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情况一:

小李:总经理,您找我有事儿?

总经理:小李啊,我们的劳动关系就此解除。

小李:啊?为什么?这上面都没写理由。

总经理:我是雇佣方,想解除就解除,不需要理由吧!

小李:你不说理由,我有权不走!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合法的理由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情况二:

杨某:刘总,您找我?

刘总:我们公司现在经营困难,为了我们双方更好发展,公司希望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公司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你8000元经济补偿,不知你的想法如何?

杨某:嗯,好的。

故事刘总:财务打了8000元经济补偿,你应该已经收到了吧?

那么从今天起你和我们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一个月后,杨某提起仲裁,称该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除了要确保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之外,还要特别注意相关证据的获取和保存。

情况三:

郑经理:这几个月你的业绩最低,根本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张某:合同都还没到期,你们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求经济补偿。

郑经理:是你自己的能力问题,怎么还要求我们补偿?

张某:你们怎么就能判定我不能胜任工作呢?

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应当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或协商调换岗位。如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情况四:

员工与领导吵架

员工:第二天,他们给我这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又没规定不能和领导吵架。

员工申请仲裁……

规章制度在制定时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通过,且未向职工公示,形同虚设,不具备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依据判定员工严重违纪,否则将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第三种情形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停产、合并、兼并、分立、转制、易地改造等,在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的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的意见,共同协商裁减办法,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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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我国劳动合同法是允许用人单位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是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会遇到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若是解除的条件不符合上述内容则是无效的,劳动关系继续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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