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水泥槽罐车侧翻压倒两辆小车 导致9人死亡 2人受伤
发布时间:2018-08-02 17:40| 阅读:次
【事故回放】
8月2日1时45分许,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8月1日下午在惠东县X210线平海镇油麻园村路段发生的一起水泥槽罐车侧翻压倒两辆小车的交通事故救援结束。事故导致9人死亡(其中1人送院途中死亡,8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应急部门、公安交警、医疗卫生、消防官兵、安监部门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救援处置。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吉等省、市、县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人员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置。
经查,拖车司机彭辉(河南省息县岗李店乡大彭村大彭西队)驾驶鄂S33461拖一辆粤PK4262重型半挂车(司机杨小刚,男,四川省蓬安县银汉镇指碑村九组9号)从惠州市龙门县运载散装水泥到惠东县平海搅拌站,行至X210线26km十650米处时拖车铰链断开,致使粤PK4262重型半挂车后退翻侧压倒两辆小车(车牌:粤LUT732、粤L3V867)损毁的交通事故。
目前,2名伤者已被及时送院治疗,伤情稳定。水泥槽罐车司机被控制,善后处理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律师提醒】
1.起步要稳,不要忙。忙里费油还慌张。
2.行程四面八方左右观,匀速前行保平安。
3.路口喇叭响在前,能让则让不抢先。
4.红灯秒杀很危险,绿灯提速左右观,不抢黄灯心不乱,稳重前行在当前。
5.弯道路口最危险,减速减档想在先。
远离泥头车,槽罐车,大货车!切记超车,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重大交通事故标准是怎样的】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对应的还有特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归则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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